刑事局侦查正爆涉贪遭检声押获准 刑事局:依规定予停职处分

2024-10-17 10:16来源:未知
刑事局外观。(资料照)

刑事局外观。(资料照)

〔记者邱俊福/台北报导〕刑事局侦七大队侦三队二线三星蔡姓侦查正,在侦办诈欺案件时,疑涉私自挪用诈欺嫌犯金融帐户内存款,涉及贪渎,新北地检署昨指挥廉政署、警政署政风室搜索其住所及办公桌后,带返地检署复讯,检察官今天凌晨侦讯后向法院声请羁押,深夜经院方裁定获准,刑事局已依警察人员人事条例第29条规定,陈报警政署予以蔡员停职处分。

蔡员在2013年调任刑事局专责经济犯罪的侦七大队服务,至今已经10年,专门侦办诈欺案,平时表现正常,跟同事间互相热络,并无异常状况,昨天突遭搜索,长官、同事皆非常惊讶。

刑事局表示,除主动配合地检署积极查办外,同时秉持不庇纵、不掩饰、不护短,毋枉毋纵之立场。并重申对于违法零容忍,员警如确涉有不法,均依法严惩绝不宽贷,并从重议处相关人员考监责任。

另将持续要求各级主官(管)确实负起勤教严管责任,落实考核工作,强化风纪情报搜集,发现违法、违纪征候,务必主动积极查处,决不徇私护短。

原文地址:https://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48322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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