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头取物酿祸 驾驶撞伤2行人判3月
2025-06-13 18:18来源:未知

白姓男子去年驾车低头取物,闯红灯撞伤2行人,被法院判3月徒刑。(记者林嘉东翻摄)
〔记者林嘉东/基隆报导〕基隆市白姓男子驾车途中,低头拿副驾驶座上物品,闯红灯撞及正在穿越斑马线的2名行人,致2名行人,一个腿骨折,一个肋骨断了3根。基隆地院审理时,白男虽坦承犯行,但迄今未赔偿被害人分文,法官考量白男驾车行近行人穿越道不依规定让行人优先通行,依犯过失伤害罪,判处3月徒刑。
判决指出,45岁白姓男子去年9月12日晚间近9时许,驾车沿基隆市七堵区明德一路往基隆方向行驶,途经崇智街口时,闯红灯撞上正在穿越马路的陈姓、黄姓行人,致陈男头部钝伤、左腓骨骨折,黄女则头部撕裂伤、左侧桡尺骨骨折、左侧3根肋骨骨折;还好2人送医获救。
事故后,白男坦承肇事前,他因低头拿副驾驶座上物品,未注意车前状况才闯红灯,撞及2名行人,经警方调阅路口监视器佐证属实;检方调查后,将白男依过失伤害罪嫌起诉。
法官审酌,白男未遵守交通规则,闯红灯撞到行人,对陈男、黄女造成伤害,蒙受身心痛苦,事故后,未寻求被害人原谅,弥补被害人损害,考量白男驾车行近行人穿越道不依规定让行人优先通行,应加重其刑,依犯过失伤害罪,判处3月徒刑,得易科9万元罚金。

白姓男子去年驾车低头取物,在基隆市明德一路与崇智街口,闯红灯撞伤2行人,被法院判3月徒刑。(记者林嘉东翻摄)
文章来源:自由时报 原文地址:https://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50738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