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部前督察总队长李健育涉性侵猥亵4女 检起诉10罪求处重刑

台中地检署起诉前环境保护署(环境部)环境督察总队长李健育,并向台中地院声明从重量刑、继续羁押禁见。(资料照)
〔记者张瑞桢/台中报导〕环境部(原环保署)环境督察总队总队长李健育,被控利用公务上的权势及机会,对女性同仁、训练班女学员、外部厂商女员工进行多次性骚扰与性侵害,监察院去年弹劾并移送惩戒法院,目前在押中,台中地检署今天侦查终结,认定他强制猥亵、利用权势猥亵与强制性交4名女性,共计10罪而起诉,检方强调他逞一己私欲而肆意侵害女下属,建请台中地方法院从重量刑。
中检起诉指出,检察官谢怡如于今年4月侦办环境保护署(已改制环境部环境管理署)前总队长李健育(羁押中)涉嫌妨害性自主案件,调查发现他于2022至2023年间,藉长官权势,利用在台中市机关处所办公时间,以及前往連江县、花蓮县、台北等地区出差机会,对女性所属职员、学员施加强制猥亵、利用权势猥亵、强制性交等性侵害行为,被害人合计4人,侦查终结认定他涉嫌触犯刑法的强制猥亵共6罪、利用权势猥亵共3罪、强制性交共嫌1罪,共计10罪而提起公诉。
检方起诉并指控,李健育时任机关的最高长官,本应谨言慎行、洁身自爱,作为全体同仁之表率,竟为逞一己私欲,恣意侵害受其指挥、监督之下属,严重败坏官箴,重创所属机关形象,更造成被害人身心难以抹灭的重大伤害,建请法院从重量刑,以儆效尤。
另外,检方也强调,李健育仍有逃亡、勾串、反复实施同一犯罪之虞,建请台中地方法院起诉移审之后,继续羁押并禁止接見通信。
台中地检署指出,中检持续致力于妇幼安全保护,对于任何场域发生的性侵害犯行,皆绝不姑息、依法严办。
文章来源:自由时报 原文地址:https://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50741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