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礼让行人撞伤7旬翁 男子否认犯行又不赔下场曝

2025-06-14 19:03来源:未知
邱姓男子驾车沿基隆市仁二路左转爱五路时,撞伤正在穿越斑马线上的钱男,被法院判处3月徒刑。(记者林嘉东翻摄)

邱姓男子驾车沿基隆市仁二路左转爱五路时,撞伤正在穿越斑马线上的钱男,被法院判处3月徒刑。(记者林嘉东翻摄)

〔记者林嘉东/基隆报导〕基隆市邱姓男子驾车行经仁爱区市区路段时,撞伤正在穿越斑马线上的行人,被检方依过失伤害罪嫌起诉。基隆地院审理时,邱男辩称,他未看到行人穿越斑马线。法官勘验路口监视器发现,邱男驾车驶近斑马线前,钱男已走在斑马线上;驶近斑马线时又未减速,才会撞伤钱男,因此依邱男犯过失伤害罪判处3月徒刑,得易科9万元罚金。

基隆市警局交通队交安组长杨弘亮表示,邱男除了刑事被判处3月徒刑外,还违反行政罚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44条4项规定,被裁罚7200以上、3万6000元以下罚锾,与吊扣驾驶执照1年,因此呼吁汽车驾驶人行近斑马线时,应减速慢行,遇有行人穿越斑马线时,应暂停让行人先行通过,以免受罚。

判决指出,68岁邱姓男子去年1月23日下午4时40分许,驾车沿基隆市仁爱区仁二路,左转爱五路口时,撞伤走在斑马线上的74岁钱姓行人,致钱男四肢、胸部等处擦、挫伤;警方获报到场调阅路口监视器等证据后,认定邱男驾车驶近斑马线,遇有行人穿越马路,未礼让行人,将邱男依过失伤害罪嫌移送法办。检方调查后,认定将邱男依涉犯过失伤害罪起诉。

法院审理时,邱男坦承在斑马线上撞到钱男,但辩称他没有不礼让钱,是因为当时交通号志闪黄灯,他没有看到钱男才开过去。法官勘验路口监视器发现,邱男驾车由仁二路左转往爱五路时,在尚未完成转向前,钱已行走在爱五路斑马线上,且走在邱男的左前方,邱应可清楚看到钱男,但邱在转向时并无任何减速、停等动作,而是撞到钱男才停车。

法官认定邱驾车驶近斑马线,未减速礼让钱男穿越斑马线的过失行为,与造成钱男受伤结果之间有因果关系,审酌邱男否认犯行,未与被害人达成和解,将邱男依过失伤害罪判处邱男3月徒刑,得易科9万元罚金。

邱姓男子驾车沿基隆市仁二路左转爱五路时,撞伤正在穿越斑马线上的钱男,被法院判处3月徒刑。(记者林嘉东翻摄)

邱姓男子驾车沿基隆市仁二路左转爱五路时,撞伤正在穿越斑马线上的钱男,被法院判处3月徒刑。(记者林嘉东翻摄)

文章来源:自由时报 原文地址:https://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50749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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