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悍将」涉贪6616万!林明佐罹癌交保后昏迷 一度命危

林明佐昨下午交保,今病情恶化送医,医院一度发出命危通知。(林艾桦提供)
〔记者张瑞桢/台中报导〕被台中地检署起诉指控,涉嫌当九州博弈集团「内鬼」,贪污6616万余元的前刑事警察局警政监、前台中市警局刑警大队长林明佐,台中地院本月11日以罹患恶性肿瘤等理由,裁定1500万元交保,林明佐于昨天(13日)下午具保离开看守所,今天(14日)上午状况恶化而紧急住院,医院一度发出病危通知。
其胞妹林艾桦质疑台中地检署两度抗告,她认为林明佐没受到公平对待,「他是连续杀人犯吗?」,如果昨天没交保,「哥哥可能死在看守所了」;对此,台中地检署表示,并未收到林明佐病情恶化通知,至于针对他这次交保是否抗告?中检强调,「还在研议」。
林艾桦今天告诉记者,哥哥昨天交保后返回屏东的家,家人闻到一股臭味,原本以为是大小便失禁的味道,检视才惊讶发现,臀部有一片手掌大的溃烂褥疮,已经感染严重,达碗公大小、深可见骨程度,有败血症的症状,又出现畏寒嗜睡等现象,今天上午昏迷送医,医师发现血压持续降低,赶紧输血输液并发出病危通知。
她说,哥哥的各项医疗检验数据都不好,白血球飙高(感染),正常红血球指数应为14至18,但哥哥仅有5,瘦得能让她一人抱起来,她强调,这一年来家人都很安静,因为他们相信司法会公正审理,但检方在他病重之际,还是两度抗告,上次交保时,哥哥身上没有褥疮,现在却有严重褥疮伤口,家属认为哥哥没有被公平且妥善对待,「如果这次没放人(交保),哥哥可能死在看守所」。
林艾桦质疑,「哥哥是做什么伤天害理之事,还是连续杀人罪?他已经罹患恶性肿瘤,为何检察官一定要羁押他?」。
台中地检署去年5月搜索并声请羁押林明佐获准,去年8月起诉指控,林明佐涉嫌当九州博弈集团「内鬼」,贪污6616万余元,林明佐从去年9月起,多次以自己罹患腰荐椎脊髓内许旺氏细胞瘤,压迫神经导致下肢麻痺无力,需仰赖轮椅移动,甚至大小便失禁,生活无法自理等理由声请交保,今年3月台中地院虽一度裁定他1200万元具保,但台中地检署抗告成功,仅约半个月,台中地院于4月15日裁定再度羁押,直到台中地院于本月11日,裁定1500万元交保后,林于昨天(13日)具保离开台中看守所。

林明佐昨下午4时,躺在轮椅离开台中看守所,今病情恶化。(记者廖耀东摄)
文章来源:自由时报 原文地址:https://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50753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