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索「刑罚执行手册」遭高检署拒绝 北高行判决:应公开

2025-07-03 17:19来源:未知
北高行认为,高检署虽称担忧「重要部分」外流,却未能具体指出何处涉及妨害刑罚权,最终认定提供手册并不会造成实质妨碍,判决刘继蔚胜诉。(资料照)

北高行认为,高检署虽称担忧「重要部分」外流,却未能具体指出何处涉及妨害刑罚权,最终认定提供手册并不会造成实质妨碍,判决刘继蔚胜诉。(资料照)

〔记者刘咏韵、王定传/台北报导〕律师刘继蔚向台湾高等检察署申请提供「刑罚执行手册」,却遭以「仅供检察官内部参考」为由拒绝。他不服提起诉愿遭法务部驳回后,转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认为,该手册属于政府应公开资讯,裁定刘胜诉,恐将打破检方长年对执行实务文件不予揭露的惯例。

高检署表示,尊重法院判决,等收到判决之后再研议是否提起上诉。

刘继蔚主张,刑罚执行手册是检察机关为避免各地办理刑事执行业务产生歧见,所汇整法条、判例、解释及函释,属典型政府资讯,不仅供内部承办参考,也有助外界了解检察权运作与刑事执行流程的法理依据,应具公开价值。

刘继蔚指出,该手册在裁判书系统中也可见多起刑事判决引用其内容作为判断基础,堪称司法实务的重要参考文件。若能公开,将有助于民众与法律实务工作者更全面理解刑罚执行的正当与适法性,实无妨害执行业务之虞。

高检署则抗辩,该手册仅为供检察官统一执行业务之内部文件,不具法位阶效力,若公开恐被有心人士分析后用以规避、拖延刑罚执行,影响检察指挥及执行效率。

北高行审酌,检察官职司追诉与执行,对于刑罚执行的相关作业准则若完全不公开,恐造成外界质疑检察权运作缺乏透明。法院指,高检署虽称担忧「重要部分」外流,却未能具体指出何处涉及妨害刑罚权,最终认定提供手册并不会造成实质妨碍,判决刘继蔚胜诉。

文章来源:自由时报 原文地址:https://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5094823

最新内容




《TNT新闻网》带您走进信息爆炸的时代!投稿邮箱:[email protected] 广告投放:[email protected]

Copyright © 2012-2025 TNT新闻网 版权所有

技术支持:TNT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