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岁少女当「伴聊妹」时薪250元不够赚 升级「陪唱妹」薪水多6倍

2025-07-03 17:20来源:未知
林姓男子媒介3名未成年少女去KTV陪唱歌,其中一位少女还是他之前酒吧里的「伴聊妹」。示意图(资料照)

林姓男子媒介3名未成年少女去KTV陪唱歌,其中一位少女还是他之前酒吧里的「伴聊妹」。示意图(资料照)

〔记者黄佳琳/高雄报导〕原本开酒吧的林姓男子,找来两名未成年少女当「伴聊妹」,除了付她们每小时250元时薪外,还可以抽20%酒钱,生意相当火红,但被警方查获,林男另起炉灶开设「传播公司」,媒介未成年少女去KTV陪唱歌、喝酒,时薪更直接拉高至1500元,吸引3名未成年少女入伙,其中还有一位曾任「伴聊妹」的少女也跟著下海捞钱,法官认为林男法治观念淡薄,依违反儿少性剥削防制条例判他徒刑10月。

判决指出,2022年6月,林姓男子在新兴区开设酒吧,并找来两名未成年少女陪客人聊天,少女们每小时可赚250元,若有客人指名订桌,少女们还可抽成酒钱20%,她们为了多赚钱,使出「浑身解数」逗客人开心,口耳相传下,也让林男的酒吧生意变得相当火爆。

但生意好不到2个月就被警方盯上,林男因聘雇未成年少女陪酒,被法官依意图营利容留使少女坐台陪酒罪判刑4月,得易科罚金;林男店被抄后,见未成年少女陪酒这块蓝海很有潜力,于是另开传播公司,再找来3名未成年少女去KTV陪唱歌、喝酒,时薪更直接拉高至1500元,3名少女中,还有一位少女「棠棠」曾是酒吧「伴聊妹」,她见待遇变更好,也跟著一起下海捞钱。

不过,林男的传播公司经营不到2个月,又因妹子去KTV陪酒时,遭警方临检查获,高雄地方法院审理时,林男坦承犯行,但辩称不知道3名少女都是未成年,但法官综合相关事证,认定林男明知3名少女都是未成年,且「棠棠」还是他的老员工,痛批林男漠视法律禁令,极度挑战司法公权力,依意图营利招募少年坐台陪酒罪判徒刑10月,可上诉。

☆自由电子报关心您:若怀疑孩童遭受身体虐待、精神虐待或是性侵害、性骚扰,请拨打113专线,透过专业社工员接线服务,将可尽快救援在生命危机中的儿童。☆

文章来源:自由时报 原文地址:https://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5094824

最新内容




《TNT新闻网》带您走进信息爆炸的时代!投稿邮箱:[email protected] 广告投放:[email protected]

Copyright © 2012-2025 TNT新闻网 版权所有

技术支持:TNT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