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满为前女友出气 嘉义怒男刺死他 法院重判14年

2025-07-05 09:58来源:未知
王姓男子因不满前女友的陈姓男友人在IG呛他,去年11月和陈男谈判时,涉嫌以利刃刺杀陈男致死;案依国民法官法审理,嘉义地方法院今依杀人罪判王男有期徒刑14年。(示意图,与本新闻无关)

王姓男子因不满前女友的陈姓男友人在IG呛他,去年11月和陈男谈判时,涉嫌以利刃刺杀陈男致死;案依国民法官法审理,嘉义地方法院今依杀人罪判王男有期徒刑14年。(示意图,与本新闻无关)

〔记者蔡宗勋/嘉义报导〕34岁王姓男子与黄姓前女友交往期间发生不愉快,黄女的陈姓男友人力挺黄女,到网路社群IG呛王男,王男认为受到屈辱,去年11月12日凌晨2时许找6名友人到嘉义县水上乡一处鸽寮和陈男谈判时,涉嫌以利刃刺杀陈男致死。案依国民法官法审理,嘉义地方法院今依杀人罪判王男有期徒刑14年;可上诉。

判决书指出,27岁黄女去年11月11日晚上9时许,向友人33岁陈男、李男陈述与34岁王男交往期间发生的不愉快,陈、李2人决定替黄女出气,以陈男的手机在IG向王男表达不满。王男认为受到屈辱,隔天凌晨2时许双方相约于鸽寮谈判,王男2车共7人到场,黄女与黄父、陈男等5人在场。王男与陈男见面发生口角,但在双方劝阻下未发生进一步冲突,就在大家以为纠纷已经结束,不料王男突然涉嫌拿出预藏刀具刺向陈男,分别刺中左前臂及侧胸腔,经送医仍告不治。

案发后,警方陆续逮捕王男等人到案,全案侦结,检方将王男依杀人罪嫌起诉,因案件属于故意犯罪因而发生死亡结果,进行国民参与审判。

嘉义地院表示,国民法官法庭就案件重要争点在于,陈男2处穿刺伤为不同角度,可见王男具有杀人的直接故意,而且王男持利刃刺穿被害人心脏后,随即逃离现场,任由被害人死亡;综合以上情况,依犯杀人罪判处有期徒刑14年。

文章来源:自由时报 原文地址:https://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50967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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