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锅店砸200万还没营业突被拒租 法官改判房东免赔原因曝

来喝汤公司斥资267万筹备火锅店,女房东签约后突喊不租,双方对簿公堂,一审判赔1万多元,二审逆转改判免赔。示意图。(资料照)
〔记者王捷/台南报导〕斥资200多万元筹备火锅店,女房东竟临时喊卡拒租,「来喝汤公司」怒告求偿,一审认为女房东造成部分损害,要赔偿1万2449元,但台南高分院认定,双方租约未完成交付、设备也未进场,不构成债务不履行,改判女房东免赔。
来喝汤公司主张,2021年与女房东签约,承租台南市东区一楼与地下室空间,租金每月2万1000元、押金4万2000元,虽书面未载明租期,双方口头约定租3年。业者为抢时间开幕营业,随即著手店面设计与设备采购,合计花费超过267万元。
未料签约后9天,女房东透过LINE讯息,考量油烟问题决定不出租,并寄发存证信函解约,附上愿双倍返还定金与押金共4万7000元的支票。来喝汤公司认为装潢设备已订制无法退货,另主张无法如期开业损失营业利益14万7000元,合计向法院请求赔偿286万7000元。业者则提起备位请求,主张若公司无法请求,应由其个人请求285万余元损害赔偿。
台南地院一审认定,部分业者在中国「淘宝」购买的家具支出属可赔偿损害,判女房东赔1万2449元,其余驳回。女房东不服提起附带上诉,来喝汤公司也针对败诉部分提起上诉。
但是,二审认为,租屋还没交付业者,来喝汤公司也未实际进场装修,也无法证明设备已送达屋内,且「淘宝」的部分商品已标示「退款成功」或「七天无理由退货」,难以认定为因违约造成的损害,最终驳回上诉,改判女房东不须负赔偿责任。
文章来源:自由时报 原文地址:https://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50967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