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到场仍扬言杀妻 法官判家暴夫8月徒刑

2025-10-19 13:27来源:未知
台北地院近日审结,认定吴男触犯恐吓危害安全罪,判处8月徒刑。(记者吴升儒摄)

台北地院近日审结,认定吴男触犯恐吓危害安全罪,判处8月徒刑。(记者吴升儒摄)

台北市一名吴姓男子今年8月7日午间,因与蔡姓妻子发生口角,竟动手殴妻勒脖,还抓她去撞墙,吴男更恫吓妻子「要放火烧了妳全家(指娘家)」。隔日一早,吴男仍不罢手,无视父亲在场,继续殴妻。就连警方到场,吴男仍恐吓要杀了妻子,被警方移送法办。台北地院近日审结,认定吴男触犯恐吓危害安全罪,判处8月徒刑。

检警调查,案发当时吴男因故与妻子发生口角争执,竟动手殴打妻子脸部,在勒住对方脖子,且还抓著她的头去撞墙,出言恐吓后,方才放过妻子。隔日一早,两人再起争执,吴男殴打妻子大腿,并破坏家具泄愤。

吴父见状,赶紧报警,同日上午警方到场后,吴男仍不收敛,竟恫称要杀了妻子,还说「我不打她,我会杀了她」、「绝对杀」,让蔡妇心生畏惧。警方当场逮捕吴男,并依法送办,因伤害部分蔡妇则未提告。

法官审理后认为,吴男仅因细故、争执,竟动手殴打妻子,且扬言加害妻子及其娘家亲属生命、财产,隔日见警方到场,仍不收敛,接续对被害人施加恐吓;考量他承认犯行及其犯罪动机、目的、手段等情状,依恐吓危害安全罪,判处有期徒刑8月,全案仍可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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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自由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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