垂涎部属长太帅 男主管伸咸猪手袭臀辩「打招呼」判拘

部属长太帅,男主管袭臀吃豆腐被新竹地院判拘役。(记者蔡彰盛摄)
新竹市一家企业公司主管廖男,对于部属陈男垂涎已久,竟趁擦肩而过机会,趁机伸出咸猪手摸陈男屁股一把,事后辩称是打招呼,检方不予采信而依性骚扰罪嫌起诉,新竹地院判处廖男拘役55日。
法官调查,47岁的廖男为任职于新竹市某企业公司主管,去年8月21日下午在公司内,利用工作过程与部属陈男擦肩而过机会,趁不及抗拒之际,伸手触摸陈男臀部,以此方式性骚扰得逞,损及陈男人格尊严,使其感受遭冒犯。陈男不甘受辱报警处理,始悉上情。
检方指出,廖男虽辩称与陈男打招呼而触摸其身体,然所称性骚扰,是指性侵害犯罪以外,对他人实施违反其意愿而与性或性别有关,且以他法而有损害他人人格尊严,或造成使人心生畏怖、感受敌意或冒犯情境的行为。
性骚扰防治法所规定「性骚扰」,指行为人对于被害人身体为偷袭式、短暂性、有性暗示不当触摸行为,具有调戏含意,让人有不舒服感觉,行为人具有性暗示而调戏被害人,以满足调戏对方目的,属性骚扰犯意。
而臀部乃极为私密身体部位,非他人所得任意碰触,如未经本人同意而刻意触摸,即足以引起本人嫌恶且有遭受强烈冒犯之感,况开玩笑、嬉戏有许多方式,陈男已数度向廖男表达反感,廖男犹继续趁其不及抗拒之际,触碰臀部等隐私部位,自属性骚扰无疑,被告所辩无非卸责之词,不足采信。
法官审酌廖男不思尊重他人身体自主权利,乘陈男不及抗拒而伸手触摸臀部,使被害人心理感受到痛苦、不安,影响人际交往,损害身心健康,依性骚扰防治法之性骚扰罪,处拘役5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