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师变狼师!猥亵未成年女学生11次 判刑6月得易科罚金

2025-10-28 14:31来源:未知
基隆地院近日审结,依对14岁以上、未满16岁女子为猥亵罪,判处狼师有期徒刑6月,得易科罚金。(记者吴升儒摄)

基隆地院近日审结,依对14岁以上、未满16岁女子为猥亵罪,判处狼师有期徒刑6月,得易科罚金。(记者吴升儒摄)

任职于基隆市某高中职的男性教师,去年与女学生谈师生恋。男师多次亲吻小女友,并出手猥亵。被害少女父亲查看女儿及老师的对话纪录后,发现异状,报警处理,将男师移送法办。基隆地院近日审结,依对14岁以上、未满16岁女子为猥亵罪,判处狼师有期徒刑6月,得易科罚金。

检警调查,该名男师于某高中职内任职,却与未成年的女学生互生情愫,两人发展为男、女朋友关系,且多次在课余时间,将被害少女带往南港及自家住所亲吻、袭胸,共计11次。直至少女父亲查看两人对话纪录,揪出狼师恶行。

检察官侦讯时,男师承认有亲吻女学生,并将手伸进其胸部,但无抚摸对方下体或拿其手抚摸自己下体的情形。

而被害少女父亲则指出,案发后曾要求男师不得与女儿继续连系,但对方仍透过通讯软体与女儿联络。

法院审理期间,男师当庭与被害人达成调解并赔偿25万元,向法官请求予以缓刑宣告,当时协议男师不得继续骚扰被害少女,但男师被发现有间接骚扰被害人的情形,故告诉人不同意缓刑。

法官认为,被告身为老师,竟罔顾师生伦理,与女学生发展男女朋友关系,明知对方对于男女感情、性行为认识程度及自主能力尚未臻至成熟,竟出手猥亵,对女学生身心健全及人格发展均生不良影响。考量他坦承犯行,且与被害人及其家属达成调解,判处有期徒刑6月,得易科罚金18万元。

文章来源:自由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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