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工缺钱A走身障者补助 自首判缓刑
2025-11-12 14:12来源:未知
张姓社工A走慈善基金会公款和身障者补助款被轻判缓刑2年。示意图。(资料照)
任职于某知名慈善基金会的张姓社工,两度A走吴姓身障者的6万多元补助款,还把基金会的8万元公款塞入口袋,基金会与张男私下和解未提告,但吴男因未拿到补助款报警,法官认定张男符合自首要件,且与吴男事后也达成和解,因此轻判他缓刑2年。
判决指出,去年10月24日上午9点多,张姓男子跑到三民二分局民族派出所,向员警自首表示,自己侵吞任职基金会8万元公款,员警致电基金会询问,基金会要求张男先回来再说,并未完成报案手续;几天后,一名吴姓身障者跑到林园分局报案,指称社会局发放的6万多元补助款没有入帐,怀疑被人盗领,经调查后,发现是张姓社工所为。
张姓社工到案后坦承犯行,辩称因缺钱花用才会铤而走险,将社会局发放给吴男的身障补助汇票据为己有,没有替吴男存入指定帐户;高雄地方法院审理时,法官认定张男符合自首减刑要件,加上他已与吴男达成和解,将以分期付款方式偿还6万多元,因此依业务侵占罪判刑7月,得易科罚金,另宣告缓刑2年,可上诉。
文章来源:自由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