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联「明仁会」囚虐逼死诈团成员 主嫌等6人二审加重判刑
竹联帮「明仁会」囚虐逼死诈团成员,高院对6名成员加重判刑。(记者杨国文摄)
竹联帮仁堂明仁会双和分会分子黄秉森、杨竣祺、郑向恩等人,怀疑余姓男子私吞诈欺款项180万元,将余男拘禁4天,持电击棒等物凌虐及捆绑,余男不堪受虐从8楼厕所窗户爬出,随后坠楼死亡,一审依「结伙3人以上强盗罪」等罪,判杨男等6名成员1年10月至8年6月徒刑,检方和杨男等人均上诉,高等法院今加重改判6人2年至8年9月徒刑。
去年6月间,余男坠楼及压伤路人林女手部,原本以为单纯的坠楼死亡案,经检警追查,发现起因于黄男为首的明仁会分子,涉犯集团性的诈欺犯罪,并怀疑余男侵吞180万元诈欺款项,6月22日由杜姓男子(通缉中)设局,把余男拐到新北市中和区中山路2段1栋大楼的8楼据点。
黄男等人没收余的手机,命令脱去衣物、只著内裤,再以橡胶条、电击棒及徒手殴打等方式施以凌虐,还有人在旁录影,打完后拿衣服套住余男头部及胶带捆绑,带到小房间拘禁。
余男被迫向亲友筹钱,黄等人得手15万元仍不罢休,同月25日晚间,已遭拘禁96小时的余男,从小房间厕所的窗户爬出,却坠落地面,全身多处骨折,送医途中死亡。
检警查出坠楼真相,逮捕黄、杨等人,到案者起初推说是金钱纠纷,经检方详追,查出众人是怀疑余男私吞诈欺款才设局拘禁、凌虐,最后疑「逼死」被害人,依违反组织犯罪防制条例参与组织罪、刑法强盗及三人以上共同对被害者施以凌虐而剥夺行动自由致死等罪,起诉黄男等6人。
新北地院依「结伙3人以上强盗罪」等罪,判杨男等6名成员1年10月至8年6月徒刑,其中黄男判8年6月最重。
全案上诉,高等法院认定黄男等6人对被害人余男残酷凌虐,且拘禁多日,即使其家人已汇款并同意担任车手还钱,黄男6人仍不让余男离开,才会发生坠楼死亡意外,一审判刑过轻,将6人刑度全部加重,改判2年至8年9月徒刑,其中黄男重判8年9月,刑责最重。
文章来源:自由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