暴躁男不养家还向妻索钱嫖妓 法院裁准孩子免除扶养义务
1名男子年轻时经常离家,与妻离婚后近30年也未曾扶养孩子,64岁因病住进护理之家,新竹地院裁准孩子免除扶养义务。(记者廖雪茹摄)
新竹1名脾气暴躁的男子,自孩子小琪(化名)出生后经常离家,甚至向妻子索钱带小琪到茶室嫖妓,动辄辱骂妻子、摔掷物品,妻子绝望离婚后近30年来以微薄收入维持生计,扶养、照顾小琪;如今男子64岁了,因病坐轮椅并住进护理之家,小琪向新竹地方法院请求减轻或免除扶养义务事件,法官认男子有工作能力时未曾养育小琪情节重大,裁准免除扶养义务。
判决书指出,小琪向法官陈述,爸爸自他出生起经常离家,甚至带他出入茶室嫖妓。不仅如此,脾气暴躁的爸爸,离婚前动不动就辱骂妈妈,摔掷家中物品。爸妈在1997年离婚后,妈妈靠微薄收入维生,并照顾他,爸爸则未曾扶养他。爸爸没有正当理由未尽扶养义务,因此依民法声请免除或减轻对爸爸的扶养义务。
该名男子则称,他不曾带小孩去茶室,但坦承确实没有拿钱回家养小孩。小琪的妈妈也作证,丈夫年轻时没有固定的收入,小孩1岁时,丈夫因椎间盘突出无法就业,家庭生活费用都是由她负责,丈夫从未拿钱回家,还屡次向她索要金钱到茶室消费。离婚后,丈夫也未曾付过小孩的生活费。
对于男子告诉法官,他曾经1次出席小孩学校活动;小琪的妈妈反指,当时丈夫酒醉到学校,还对学校人员咆哮,从此之后小孩就不希望爸爸再出席参与。
判决书指出,该男子近年都无所得收入,且因病行动不便须坐轮椅,上下床需照服员协助,目前入住护理之家,确有不能以自己财产及劳力所得以维持生活情事;小琪为已成年子女、有工作能力,对于爸爸负有扶养义务。
然而,法官审酌,该男子在小琪年幼时应有工作能力,却未曾抚育照顾小琪,也未曾支付任何扶养费用,由妻子将小琪养育成年,导致亲子关系淡漠,情节重大,如由小琪负担对爸爸的扶养义务,显失公平,因此准许小琪依民法请求免除其对爸爸的扶养义务。
文章来源:自由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