姊弟恋反目酿命案!讨债男侵门踏户被反杀 工人防卫过当判8年半
2025-11-14 06:25来源:未知
洪男女友委托2名网友讨债时,被洪男持刀刺杀,酿成1死命案。(资料照)
一场跨越19岁的姊弟恋,最终演变成夺命悲剧,台中雾峰区32岁洪姓板模工与51岁李姓女子交往后分手,女方找人上门讨债却引爆1死1伤血案,洪男声称是为了自保持刀反击,台中地院国民法官今(13)日审结,认定洪男确有防卫情状,但手段过当,依杀人罪与杀人未遂罪合并判刑8年6月,可上诉。
回顾案情,洪男与李女是姊弟恋情侣,2人去年中秋节分手,李女9月23日清晨,委请郑男(33岁)与高男(37岁)到洪男住处催讨金饰与10多万元,双方起冲突,洪男拿刀挥舞朝对方刺杀多刀,其中高男伤势严重,到院前已无呼吸心跳,因严重失血急救1小时仍宣告不治,而郑男头部等处受伤,洪男自己也受伤,包括双手撕裂刀伤。
警方获报赶抵现场,屋内血迹斑斑、楼梯间留有血脚印,画面怵目惊心,洪男事后投案,供称「只是想保护自己,不是要杀人」,辩称遭对方入侵、殴打才反击,他在审理时多次哽咽表示,案发短短7分钟,让人生全变,「现在看到门都会害怕」,担心有人闯入。
检方认为,「违法者的生命仍是生命」,即使对方闯入住宅讨债,也不该以夺命方式回应,主张不构成正当防卫,但考量洪事后自首、社会复归可能性高,建议杀人罪为7年至8年半、杀人未遂罪为3年至4年,应执行为7年半至9年,而台中地院国民法庭今下午宣判,认定洪有防卫过当,不符合情堪悯恕,依杀人、杀人未遂2罪,合并判洪男8年6月。
文章来源:自由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