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石俱焚!手机遭嫖客窃走 桃园女不惜自曝卖淫追讨

2025-11-14 06:25来源:未知
桃园地院将张姓嫖客依窃盗罪判处3月徒刑。(记者余瑞仁摄)

桃园地院将张姓嫖客依窃盗罪判处3月徒刑。(记者余瑞仁摄)

桃园市张姓男子与女子相约在对方租住处性交易,张男离去时顺手将女子的手机偷走,女方约她见面追讨手机未果,男子也认定她不敢报案,不料女子竟不惜曝光自己卖淫、报警究办;桃园地院认为张男有多次窃盗前科却仍不知悔改,判处3月徒刑,得易科罚金。

判决指出,张男去年9月某日深夜与女子相约进行性交易,随后前往女方住处过夜,隔天准备离去时发现女子出门不在家,顿时起歹念偷取女方手机离去。女子返回后发现张男已离开,且她价值8000元的手机也不翼而飞,急忙传讯息质问张男并相约见面,张男虽赴约却拒绝返还手机,女子气得报警处理,不惜曝光自己与张男性交易事实。

桃园地院审理认为,张男有多次窃盗前科,却不知悔改,再度窃取他人财物,显然欠缺对他人财产权的尊重,虽坦承犯行,但仍未将手机归还给被害人,也没有赔偿实际损害,审结依窃盗罪判张男有期徒刑3个月,得易科罚金。可上诉。

文章来源:自由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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