钱歹赚!3年贩毒5次赚1万多 彰化「钱龟」判18年

2025-11-23 09:41来源:未知
彰化钱姓男子想靠贩毒致富,结果 3 年贩毒 5 次,仅赚 1万3500元,法官认为均是「小额交易」,宣判5罪,从11年6至17年不等徒刑,合并应执行18 年。(资料照)

彰化钱姓男子想靠贩毒致富,结果 3 年贩毒 5 次,仅赚 1万3500元,法官认为均是「小额交易」,宣判5罪,从11年6至17年不等徒刑,合并应执行18 年。(资料照)

想靠贩毒发大财?彰化绰号「钱龟」钱姓男子,因染上毒瘾失去工作,经济陷入困境的他竟异想天开,当起贩卖海洛因、安非他命的「小盘商」,梦想著能大赚一笔。然而现实残酷,他辛苦「经营」三年,竟只成功交易5次,总收入仅有新台币1万3500元。彰化地院审理,认定5次贩毒事证明确,都属「小额交易」,却获巨额利润,合并判处应执行有期徒刑18年。

判决书指出,钱男明知海洛因、甲基安非他命都是一、二级毒品,却铤而走险,从2022年到2024年间,在彰化县埔心乡仁三路一带,于埔心乡仁三路一带多次进行交易。他两度以500元价格贩卖海洛因给林姓男子,也曾以1000元卖给邱姓男子,另以4500元贩卖安非他命给张姓男子。另外,也曾透过魏女的邮局帐户收款7000元,总计5次贩毒所得1 万 3500 元。

面对调查,钱男全盘否认贩毒,辩称都是「合资买毒来用」,不是贩卖。他辩称,其中一次是曾姓男子想买安非他命,而他自己也要用,才请对方汇 7000 元到魏女帐户,之后取得毒品再「一人一半」。

但法官审酌证据后,认为钱男的说法漏洞百出。从监视器画面、买家警询内容到实际交付方式都显示,买家都是直接与钱男联系、付钱,再由钱男亲自交付毒品,属于典型「一手交钱、一手交货」的贩卖行为,与合资、代购完全不同,因此不采信其辩词。

法官指出,钱男贩卖第一、二级毒品,其中贩卖海洛因依法可处死刑、无期徒刑,但考量其交易次数有限、金额不高,属小额交易,且并未因此获有巨额利润,依《刑法》第 59 条「情堪悯恕」减轻其刑。贩卖海洛因部分:分处16年6月、17年不等徒刑;贩卖安非他命部分,则分处11年6月和12年徒刑,合并应执行18年徒刑。犯罪所得1万3500元没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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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自由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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