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巡署女士官家遇诈骗欲留营 竟伪造这数据遭判刑1年3月

2026-04-11 22:26来源:未知
时任海巡署中部分署洪姓女士官为求继续留营,变造「体格分类检查表」数据,台中地院依伪造文书判处1年3月徒刑,缓刑2年。(记者陈建志摄)

时任海巡署中部分署洪姓女士官为求继续留营,变造「体格分类检查表」数据,台中地院依伪造文书判处1年3月徒刑,缓刑2年。(记者陈建志摄)

时任海巡署中部分署洪姓女士官为继续留营,但担心自己身体质量(BMI)超标,竟从2020年起,接连3次伪造国军高雄总医院医护人员印章,涂改「体格分类检查表」上的身高、体重、BMI三栏位,海巡发现将她送办,台中地院审理时,审酌她坦承犯行,且因家中遭诈骗数百万,为了留营贴补家用犯案,依3次伪造文书,各处有期徒刑1年,应执行1年3月,缓刑2年。

中检起诉指称,洪女在海巡署中部分署第三岸巡队担任下士,申请留营时,为避免自己身体质量指数超标(BMI值大于26)而遭判定不合格,竟在2020年7月、2022年9月、2025年10月,盗刻国军高雄总医院王姓医护人员的印章,涂改「体格分类检查表」上的身高、体重、BMI三栏位后盗盖印文,经海巡署中部分署审查留营资料时,发现其体检表数据异常后送办。

台中地检署侦讯,还有台中地院审理时,洪女都坦承不讳,并有体格分类检查表、休假实施计划表等资料可供佐证。

台中地院认为,洪女案发时身为职业军人,竟为使自己能继续留营担任军职,变造公文书后行使,足生损害国军高雄总医院核发国军人员体格分类检查表的信用性,与海巡署中部分署稽查受测人员身体状况之正确性,所为实属不该。

台中地院审酌,洪女犯后坦承犯行,态度尚可,并参酌因家中遭诈骗数百万,为求继续在军中服役支援家计,才变造公文书的动机,3次伪造文书,各处有期徒刑1年,应执行1年3月,缓刑2年,并在缓刑期间,提供义务劳役90小时,参加法治教育两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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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自由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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