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车赖帐82万脱产、车商追讨无门!律师:少做1动作
2026-04-13 00:00来源:未知
彰化车主赖帐82万脱产,车商追讨无门。示意图,与本新闻无关。(记者颜宏骏摄)
彰化1名车主花120万购新车,贷款缴17期后开始赖皮,尚欠车商82万元,他将名下的房产以免费赠与方式转到第四手,登记在自己堂兄名下,让车商无法追讨债权。执业律师郑智文说,当车商把车子牵回来拍卖,发现车主有不动产就应该警觉,上法院对车主的财产做假处分(查封、扣押)的动作。
律师郑智文说,法官引用民法第244条做出此判决,合情合理。该法第4款规定,债权人声请法院撤销时,得并声请命受益人或转得人回复原状,但「转得人于转得时不知有撤销原因者,不在此限」。因车商拿不出第三、四手交易有诈害行为,就无法令第四手回复原状。
郑智文表示,该法保障债权人的权利,同时也保障交易人的权力,若把这个但书拿掉,交易将大乱,假设债务人卖房子给买家,买家不知上一手是避债而卖房子,只要债主要追债,就可撤销交易转移登记,买家权益恐受损害,将产生更多的纠纷。
郑智文说,车商若将来上诉,可以向法官提出,对4名被告「隔离讯问」,了解其赠与行为的细节,或者注意庄男是否有其他收入,另案提出强制处分。
郑智文指出,现今诈骗猖獗,被害人常面临被告脱产行为,以致求偿无门。最好的方式,就是「事前防止」,例如,知道对方有房地产,马上祭出假扣押、假处分,另外,得知对方已有脱产迹象,立即以此理由要求法院查封其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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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自由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