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企「浪潮集团」违法挖我高科技人才 2台籍干部起诉

2026-04-17 01:06来源:未知
新北地检署。(资料照)

新北地检署。(资料照)

中国知名企业「浪潮集团」与其子公司美国Aivres公司,涉未经许可,透过台籍男子陈怡贵、黄柏学分别在台设立「数字云端有限公司及Aivres台湾研发中心,挖角我国高科技人才,从事机上盒研发、测试及应用等及AI伺服器研发工作;新北地检署今依违反两岸人民条例等罪嫌起诉陈、黄2人。

新北检表示,高科技产业为我国的经济命脉,近年屡有中国企业,借由各种方式掩护于国内进行营业行为,必须有效防堵,以免国内高科技产业人才、技术外流;浪潮集团为中国知名企业,为全球前三大伺服器供应商,明知我国相关法规及限制,仍借由国人在国内设立公司及研发中心,掩护其中资企业非法经营违法行为,呼吁国人正视中企违法在我国从事营业活动对于国家安全的潜在危害,对于挖角国人非法从事营业活动的犯罪行为,检方均将依法严予追诉,以维护法治秩序及产业发展环境。

本案是由林承翰指挥法务部调查局新北市调查处所侦破;检调调查,陈怡贵受浪潮集团指示,未经许可于2015年1月16日在台设立「数字云端有限公司」并担任负责人,挖角高科技人才及招募人员从事机上盒研发、测试及应用等工作,数字云端公司的员工薪资、营运等费用皆由浪潮集团子公司香港商汇众物联网香港有限公司支付。

检调查出,陈男于设立数字云端公司,虽已缴纳股款,却于登记后将股款收回,并据以完成公司设立登记,其行为足使主管机关误信股款已缴足,涉违反公司法;其后香港商汇众物联网香港有限公司于2015年8月17日提出申请来台台投资数字云端公司,经济部多次要求补正资料,最终于2016年6月14日核准投资。

检调还发现,浪潮集团还于2024年间指示黄柏学在台成立Aivres台湾研发中心,在台挖角高科技人才,招募员工从事AI伺服器研发工作,该中心的员工薪资、营运等费用皆由浪潮集团及其子公司美国Aivres公司支付。

检方认为,陈男所为涉「两岸人民关系条例」中国营利事业未经许可在台从事业务活动罪嫌,另犯公司法收回股款罪嫌;黄男所为亦涉「两岸人民关系条例」中国营利事业未经许可在台从事业务活动罪嫌。

文章来源:自由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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