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岁女孩称被男子强奸,警方不予立案,家属发声

2026-06-23 16:09来源:未知
浪潮新闻记者 谢树华

“我13岁的妹妹被一男子强奸,民警劝我们调解,拿一笔赔偿了结此事。”6月21日,山西运城的张磊向浪潮新闻反映,事发后,涉事者韩某某还威胁恐吓他妹妹,要求她撤案,警方目前作出不予立案的决定。

小学五年级女生夜宿出租房

称被男子性侵

张磊的妹妹张小敏出生于2013年,是运城市盐湖区某小学五年级学生。张磊告诉记者,事情发生在今年4月19日凌晨,他直到4月30日才得知情况。

“妹妹和我女朋友比较亲近,30日凌晨她突然给我女朋友发消息,说有事情想和她谈谈。”张磊说,妹妹断断续续地吐露出,自己被一个绰号“黑哥”的男子强奸了。

聊天记录显示,小敏称“黑哥”是混社会的,并说“我反抗了”“我说我朋友家有监控”。面对“他戴套了吗?”的询问,小敏回复“没”。

据小敏介绍,黑哥真名叫韩某某,是她朋友的朋友,两人之前只见过几次。“4月18日晚上我和几个朋友一起出去玩,黑哥也在。”小敏告诉记者,因为和家里人闹别扭,19日凌晨她独自去朋友空置的出租房过夜,黑哥以送她回去的名义跟着她进了出租房。

“到了出租房之后,黑哥突然要求我给他‘弄一下’,还说给我888元。”小敏说,她从没遇到过这种事,顿时吓得不敢说话,“黑哥然后就举起巴掌,威胁要打我,我就更加不敢动了。”事后,韩某某通过他人转给小敏500元。

当地警方作出“不予立案”决定

家属称将申请复议复核

由于人在外地上班,张磊得知情况的当天就委托老家的亲戚带着小敏前往运城市公安局盐湖分局姚孟派出所报警。民警随后带女孩到运城市儿童医院做了检查。

门诊病历显示:4月18日(实际为19日凌晨),小敏在盐湖区某小区被一男子(黑哥)性侵,现由盐湖区北城刑警中队带至我院进一步检查,并提取阴道分泌物。

13岁女孩称被男子强奸,警方不予立案,家属发声

“医院最终检查结果被警方拿走了,我们家属都没看到,当时警方也没给立案。”张磊说,此后警方迟迟没有受理此案,他多次向相关部门投诉反映后,盐湖区公安分局刑侦大队才在5月14日出具了一份《受案通知书》。



张磊透露,在此后的案件办理过程中,民警以证据不足等理由建议他们接受“调解”,拿一笔赔偿。“妹妹未满14周岁,根本没有性同意能力,这是一起强奸罪,怎么能够调解?我直接拒绝了调解的方案。”张磊说,“我从经办民警处了解到,韩某某本人都已经承认和小敏发生了性关系,我不理解为什么还会是证据不足?”

更让张磊不安的是,报警后,韩某某竟找到小敏,威胁恐吓。小敏告诉记者,韩某某于5月7日找到了她,当面威胁称“不撤案就杀你全家”。小敏因害怕,只好口头答应。张磊质疑,涉案人在案发后不仅未受到有效控制,还能直接接触、威胁未成年受害人,“我们把情况反映给警方了,警察就说他不敢。”

6月19日晚上,张磊通过网络查询发现,妹妹的案件已于6月12日被确定为“不予立案”。记者根据《受案通知书》上的案件编号在山西省公安厅官网查询确认,这起强奸案的最新状态确为“不予立案”。



“目前警方还没有明确向我们说明不予立案的原因,这几天我要回一趟运城,向公安机关申请复议复核,申请检察院介入监督。”张磊表示。

这起案件警方为何会作出不予立案的决定?6月22日,浪潮新闻记者致电盐湖公安分局刑侦大队,工作人员未予回应。

(文中女孩及家属均为化名)

浪潮新闻记者 谢树华

最新内容




《TNT新闻网》带您走进信息爆炸的时代!投稿邮箱:[email protected] 广告投放:[email protected]

Copyright © 2012-2026 TNT新闻网 版权所有

技术支持:TNT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