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县25处科技执法2个月宣导期届满 10/1开抓

2024-09-29 14:57来源:未知
和美镇道周路与鹿和路6段路口科技执法具有取缔超速、闯红灯、车未礼让行人。(交通队提供)

和美镇道周路与鹿和路6段路口科技执法具有取缔超速、闯红灯、车未礼让行人。(交通队提供)

〔记者汤世名/彰化报导〕彰化县新增25支科技执法系统,从8月1日起宣导2个月,将于9月30日届满,县警局交通队统计2个月来民众违规以超速达7成最多,其次是闯红灯2成9,车辆不礼让行人1%;交通队呼吁,10月1日将正式取缔,用路人应遵守交通规则,以免因违规失了荷包又危及行车安全。

25处科技执法设置地点,分别是彰化市金马路与彰新路口、彰兴路与圣安路口;员林市中山路与柳桥路口、中山路与员林大道路口;大村乡山脚路与学府路口、中山路与美港路口;鹿港镇彰滨五路与临海路口;秀水乡环河南路与雅兴街口;福兴乡沿海路与麦厝街口;溪州乡中山路与彰水路口;田尾乡中山路与公园东路口。

和美镇彰新路与嘉卿路口、和美镇线东路2段567号前、和美镇道周路与鹿和路口;伸港乡中兴路与兴工路口;溪湖镇员鹿路与忠溪路口、彰水路与信善街口;埔心乡员鹿路与罗厝路口、埔心乡柳桥东路与瑶凤路2段416巷口;埔盐乡员鹿路与大新路口;田中镇中南路与东闵路口、员集路与大安路口;二林镇斗苑路与太平路路口、二城路6号前;芳苑乡功湖北路与草汉路草1段路口。

交通队指出,25支科技执法系统,取缔项目都包括超速、闯红灯,其中4支还兼具取缔「车未礼让行人」。县警局官方网站及在地社群网站都有公告,并在科技执法路口现场设置提醒告示牌面的方式,主动告知民众新增的科技执法路口及取缔项目。

25处科技执法宣导期即将期满,将从10月1日起正式取缔,超速依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第40条处1200元至2400元罚锾,超过规定最高时速40公里则依第43条处6000元至3万6000元罚锾;闯红灯依53条处1800元至5400元罚锾;车不礼让行人依第44条处1200元至6000元罚锾;跨越分向限制线依第47条处1200元至2400元罚锾。

交通队呼吁,科技执法以防制违规肇事、改善行车秩序为目的,取缔只是手段之一,并提醒民众行经该路段注意勿违规,以维交通安全。

二林镇斗苑路4段与太平路1段路口的科技执法,还兼具取缔车辆未礼让行人。(交通队提供)

二林镇斗苑路4段与太平路1段路口的科技执法,还兼具取缔车辆未礼让行人。(交通队提供)

大村乡山脚路与学府路口科技执法兼具取缔超速与闯红灯功能。(交通队提供)

大村乡山脚路与学府路口科技执法兼具取缔超速与闯红灯功能。(交通队提供)

原文地址:https://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48144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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