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满免费律师「不专心」回答 妇人赖著不走惹官司判无罪

2026-10-31 17:49来源:未知
林姓妇人不满免费律师「看文件没专心」,咨询时间到期赖著不走抗议判无罪。(资料照)

林姓妇人不满免费律师「看文件没专心」,咨询时间到期赖著不走抗议判无罪。(资料照)

林姓女子前往高市府联合服务中心进行法律咨询,因不满义务律师未专心回答问题,在15分钟咨询时间到达后拒绝离去,还跟到场的员警僵持近10分钟,被检方依妨害自由罪起诉,但高雄高分院认为,林女缺乏犯罪故意且未达破坏安宁程度,维持一审无罪定谳。

判决指出,2024年8月1日下午,林姓女子前往高市府联合服务中心法律咨询室,与许姓义务律师进行法律咨询,双方在咨询过程中发生争执,林女不满许律师在规定时间内阅读私人文件、未积极回应其法律问题。

当天下午1点30分,预定的15分钟咨询时间届满后,许律师与市府志工、到场处理的多名员警轮番劝导林女离开,以便让下一位预约民众使用场地,但林女认为自身权益受损,坚持拒绝离去,并要求现场律师及员警提供姓名与个资以便投诉。

双方在现场僵持、言语争执达9分56秒后,林女才自行随员警离去,事后被检方依妨害自由罪起诉。高雄地方法院认为,事发地点为市府一楼对外开放的公共服务空间,并非完全封闭的私人住宅,且林女留滞现场是因法律咨询引发的纠纷,并非蓄意无端滋扰、占据场所或破坏安宁,因此判她无罪。

检方不服上诉二审,高雄高分院法官与一审见解相同,且林女滞留时间仅约10分钟,过程中未动手施暴、破坏物品,虽然林女要求抄录个资于法无据,且逾时滞留行为确实影响后续咨询秩序,但难以认定林女在主观上故意触犯刑事犯罪,因此维持一审判决,林女无罪定谳。

文章来源:自由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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