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兼差诈团车手 两度面交骗走137万判刑1年9月
2026-10-31 17:50来源:未知
女子兼差诈团车手,两度面交骗走137万判刑1年9月。(资料照)
一名从事餐饮业的林姓女子加入诈骗集团担任面交车手,配合诈团假投资话术,接续在苗栗县某超商向被害陈姓女子收取70万元及67万元现金,再转交给其他诈团成员。苗栗地院法官近期审理后,依三人以上共同诈欺取财罪,判处林女有期徒刑1年9个月。
判决书指出,林女与通讯软体LINE暱称「政宇」、「秉峰」、「富强」等诈团成员共谋,由诈团成员于去年11月间向陈女佯称「依指示面交款项投资可获利」,致陈女陷于错误。林女随后依指令,于去年12月9日、17日两度前往苗栗县某超商,向陈女收取70万元与67万元,随后均至高铁苗栗站转交给诈团成员,隐匿犯罪所得。
苗栗地院审理时,林女坦承犯行。合议庭考量林女侦审中均自白,且查无实际获取犯罪所得,依修正前诈欺犯罪危害防制条例相关规定减轻其刑。
法官审酌林女加入诈团从事诈欺、洗钱行为,侵害被害人财产法益并造成检警查缉困难,且迄今未与被害人达成和解赔偿损失;兼衡其大学毕业智识程度、入监前从事餐饮业、月收入约3万元等生活状况与一切情状,依法量处有期徒刑1年9月。全案可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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